1、
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
合同生效后,在
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
受让人的
商标权。
转让人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与受让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取得受让人的授权。
2、
注册商标的转让登载在商标公告之日为受让人享有
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受让后的注册商标
有效期自该日起至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3、
商标转让如果您如果有合适的受让方的话,就出具商标证书,以及商标转让的申请材料,转让方以及受让方的
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司的
营业执照,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到
北京的商标局办理。
4、还有一种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个
代理机构交给代理机构办理,只要您对自己的这个商标出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人,可以让代理机构帮忙寻找,这样比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