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损失与法定标准与项目,来计算
赔偿额度。一般是通过调协双方达成意合即可,如果通过计算来完成则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
根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这些费用都可以向
社保局申请报销,如果没有社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停工留薪。
根据伤者的
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