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
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
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
工程合同中,将
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
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
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
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