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合同终止期限怎样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6-09 18:44:24
律师解答:
合同终止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就自然终止。
对在合同中约定附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的特征,在很多方面与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是相同的,但是二者又不完全相同。
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条件可能成就(出现),也可能不成就(不出现),因此,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但是在附期限的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和失效的根据,因为期限的到来是当事人所预知的,所以期限是确定的事实。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确定的事实只能在合同中附期限。
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终止期限怎样规定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53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终止期限怎样规定?
合同终止期限是因为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届满,所以合同终止。这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都是不予相应的,除此之外,还包括合同解除或者是债务会相互抵消,都会导致法律中的合同终止。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要终止我的合同,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在这家公司上班了,立刻辞职,咨询下合同期限起比终止
[律师回复] 合同的期限
特许经营的期限一般为10年至20年之间,有的甚至几十年。合同到期时,若受许人在合同期间基本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表示愿意继续经营该特许经营业务,特许人亦应同意延展合同的期限。所以,特许经营一般都是一种长期的合同。
合同的展期与终止
特许经营制度可以长期连续不断地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这种状况的维持要求特许人有一个能促使受许人严格履约的杠杆,而且即便出现违约现象也能使受许人迅速纠正。这个杠杆就是特许人对受许人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这种状况的维持还要求保护那些通常是小商人的受许人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其措施之一就是允许受许人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以及禁止特许人随意终止合同的权利。特许人的特许经营制度的建立是以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资本为代价的。为了保护其特许经营的信誉,保护特许人及其他受许人、消费者的利益,特许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受许人不延展合同期限或终止合同。同样,受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也要有一定的投资,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感情。因此如果受许人经营状况符合标准,而特许人却利用其经济实力或其他原因任意终止合同或不为受许人延展合同期限,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做法。因为双方经济力量悬殊,受许人没有与特许人抗衡的能力。   
特许人随意终止合同或不展期的行为往往使受许人遭到致命打击,无法实现其预期的经济目的。面对特许人的这种权利滥用,未来的受许人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不断要求在合同条款上限制特许人的这种行为。美国各州为了保护受许人的合法权益颁发的通知和只适用某一种特许经营的“终止法”就多达90个。  
不展期是指在合同期满时,特许人不同意与受许人继续保持合同关系。终止合同是指在合同期间包括展期在内,特许人要求立即结束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虽然不展期与终止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是不展期在大多数情况下也会给受许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大多数美国法院往往把这两个问题等同起来看待。法院认为只要受许人履约情况基本令人满意,特许人就应允许受许人继续保持契约关系的要求。而且即使受许人的确有违约行为,特许人也应给予他们纠正的机会,双方契约关系仍要继续保持。若特许人在合同到期后不为受许人展期,特许人要在合同期满日期前90天或120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受许人,而且要说明其理由。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附期限合同终止期限是什么时候?
附期限合同终止期限是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对于合同的期限是由双方来进行约定,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在期限之内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在此期间违反合同的条款,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期限不能终止,是否应当终止
[律师回复] 一、劳动期限满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情况 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一般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期限虽然届满,但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同时,在目前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康复就业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对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仍由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等待遇。此外,工伤致残1至6级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也不能到期终止劳动合同。 医疗期是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计算。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在终止合同期限届满前的病休时间,按上述规定及计算方法计算,此后差多长时间延长多长时间。 女职工孕期是指自怀孕时起计算,以医院证明至生产时止的期间。产期是自生产时起,或自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流产的产期,4个月以下的15-30天,4个月以上的为42天。哺乳期为孩子1周岁内。根据以上规定,三期内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三期期满为止。 工作期间造成职工人身伤害或职业病的,经工伤鉴定部门确认构成1-10级伤残的,除犯罪违法、自杀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以外,均应认定为工伤。经鉴定,致残1级至4级,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参加工伤保险的,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而鉴定致残5级至6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7级至10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二、被辞退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时到底应该考虑多少情况,来最终得出员工的补偿呢?本文就该案例作个详尽的解释: 1、经济补偿金部分 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其原因劳动法苑网曾经专文叙述,需要了解者可以点击查看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工作是什么关系?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叙述中可得知,他在该单位共工作了2年10个月,如果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应该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由上海管辖的话,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的话l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 就上海的情况来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没有统一规定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应该由各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或者满足法定条件的,合同终止的期限就是从通知到对方以后合同即解除。其实事实合同本身就属于不定期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劳动合同终止有期限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终止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
附终止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加条款。在该期限内,合同有效期满,合同立即失效。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一定条件来决定合同的效力。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有期限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有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强制执行期限终止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最新强制执行期限的终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应该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调解)的内容,看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分几次履行,分次履行的最后一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没有超过两年。没有规定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仔细看看判决书,如果已超过期限,那只能找被执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动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那只能是吃哑巴亏了。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税务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