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全称为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
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
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刑,二是减为无期徒刑,三是减为
有期徒刑:
1、执行
死刑的条件是在2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里要求是故意犯罪而非一般的犯新罪,也就是说虽然在2年期间又犯了新罪,但属于
过失犯罪的,仍不能立即执行死刑。
2、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内只要是没有故意犯罪,即使有一般的违法行为甚至是过失犯罪行为(非故意犯罪的),也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3、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间不但没有故意犯罪反而有重大
立功的。
需要注意的是:减为有期徒刑是有一定期限范围的,即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