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婚前
同居这一现象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但是同居不代表一定会
结婚,如果双方最终分手的话,他们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
我国目前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没有明确规定,而是类推适用
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
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一方个人所有;
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其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可见,同居期间共同
财产分割,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进行处理,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