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
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
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
债务。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
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
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
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