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关系中,负有收回债务权利的人,也就是借钱出去的那个人就是
债权人,对于
债务人就是负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就属于债务人,区别在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不相同。
债权人处于相对主动的位置,而债务人则往往属于被动方,通俗的说,债权人就是借贷关系中的放钱人,而债务人则为借钱的人,当借钱的人不按约定还钱时,放钱的人有权要求借钱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清债务或是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