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分公司和总公司统一报税还是分开报税

更新时间: 2022-06-07 15:48:43
律师解答:
如果总公司分公司在同一个管辖权的,分公司不需要单独报税,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报税。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分公司和总公司统一报税还是分开报税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62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总公司下的分公司怎么纳税
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分公司是缴纳总公司所得税还是总部统一缴纳
[律师回复]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就地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第四条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5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分公司的税费是由总公司缴还是总公司统一缴纳
[律师回复]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就地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第四条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关系怎么交税
集团分公司可以汇总交纳:是指对企业集团和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采取由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或总机构汇总所属成员企业集中缴纳所得税的一种税收征收办法。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也可以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就地缴还是总公司统一缴纳
[律师回复] 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就地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第四条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务怎么交
视情况而定: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产税内外统一,外企要怎么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产税内外统一,外企要怎么缴税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减免税政策有哪些?由于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在政策规定上存在着一些差别,一些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面临房产税如何缴纳的问题上感到茫然。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解读了房产税的相关规定,指出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应该注意五大事项。

一,注意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据介绍,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批准设立的市,具体区域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因此,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统一适用房产税条例后,其在征税范围内拥有的应税房产,都应该缴纳房产税。

二,注意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据介绍,在应纳税款的计算上,房产税要区分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对于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以后的余值(具体的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
1.2%的税率。对于出租房产,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2%的税率。对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注意房产税纳税的起始时间。根据规定,对于以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缴纳房产税。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购置的房产,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注意房产税的减免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一些减免税。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条例还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制定了一些减免税政策。这些减免税规定同样适用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五,注意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据介绍,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了做好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制定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房产税纳税的期限,纳税申报的内容等征收管理的具体事项作出了规定。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应该按照暂行条例及房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的情况(包括房产数量、原值、租金收入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增值税税控系统按多少年计提折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增值税税控系统按3年计提折旧.  
二、相关规定:  
1、所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是指开票金税卡、税控IC卡及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打印机。抵减金额归属为减征税额  
2、文件中陈述抵减增值税的费用,不属于进项税额抵扣,而是作为增值税的减征税额。因此,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当期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或部分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应将抵减金额填入相应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本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减征额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如企业购置专用设备5000元(含税价)时,借记固定资产——税控设备5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  如企业支付技术维护费2000元时,借记管理费用2000元,贷记银行存款2000元;抵减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2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2000元。  
4、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今后就该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费用不得扣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分公司销售给总公司要交税吗
不要交税。分公司销售货物给总公司,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予确认收入。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产税退税查询系统如何查房产税缴纳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是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退税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居住证首次签发日期距今满3年(中间未断) 二: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注:满足一项即可。 办理地点及时间办理地点: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流程及材料:如果材料准备充分,你一共需要去两次。 第一次去: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即免交房产税的申请)及查名下房产。 具体流程:第一步:拿号,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 所需材料: 1,在沪唯一一套住房(外省市的房产不计算),夫妻双方到场,离婚的一人到场; 2,有效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需《出生医学证明》); 3,户口簿或有效期内《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者及丧偶未再婚者提供有效期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异未再婚人士提供《离婚证》/判决调解法律文书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异人士生育子女尚未成年的另需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调解法律文书); 5,应税住房的购买合同(新建预售商品住宅另需《房屋交接书》); 6,应税住房的《房屋产权证》; 7,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正面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8,未达到积分标准分值但持证签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发证单位出具连续满三年的证明材料; 9,所有应该退税的各年份缴款书,网上缴纳房产税的可以在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正式的缴款书;注:房产交易中心会让你先行结清重新认定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出具当月月底之前的应税房产税,例如你是8月去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重新申报认定,需要先行缴纳1月至9月的房产税。现金、刷卡都可以。 第二步:拿号,查名下房产 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 2,有效身份证明(未成年人需《出生医学证明》); 3,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4,结婚证;在查名下房产窗口取得预约《告知书》,第一次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 1,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回来之后,需要去签发居住证的派出所外来人口管理处申请“居住证签发起始时间证明”,要写“居住证最早签发的时间”,按居住证签发起始时间来退税。例如,5月买房,居住证是9月办理。那么,5月至9月的房产税是不退的。第二次去:办理退税申请。 具体流程: 第一步:按《告知书》预约日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来领取重新认定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和名下房产查询结果 第二步:申请退税 第三步: 等待三个月,房产税退款到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报表合法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报表肯定是合法的,而且公司的报表是必须要进行合并的,对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对于出来的经营成果以及还有现金流量等都需要直接提交给总公司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