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
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1.双方必须是
自愿离婚且已经对
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达成了一致.2.
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地常住户口且原
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的.3.双方具有完全
行为能力且共同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涉外协议
离婚的流程是: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
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
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姓名、
身份证件等登记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
又没有第三方做中文翻译的等情形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怎么办呢:
当事人可以按照
民事起诉程序,到
户籍所在地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提交相关材料。
在人民法院
速裁法庭办理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