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
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
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
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刑罚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
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