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人与定作人都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和义务。
承揽人的责任义务有:
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3、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定作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有:
1、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3、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