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赔偿。
根据我国《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在我国违约金的法律基础是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后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理论,这里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违约金也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