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转正后的工资差额,相信很多劳动者都知道,但是对于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除了需要支付前述工资差额外,对于超出法定试用期的期间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这个你应该不知道吧,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是指劳动者新入职一个单位的岗位后,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实际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不太了解,所以会先设置一定期限作为试用期,用这段时间来观察和考核劳动者是否满足该岗位的职责要求。
法律对于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3、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还没实际履行,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履行的,则由用人单位按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转正后的工资差额,同时还需要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某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为8000元,转正后工资为10000元,则劳动合同违法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员工已经实际履行了,员工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向单位主张2个月的工资差额(即2000×2=4000元),同时还可以向公司主张2个月的赔偿金(即10000×2=20000元)。
当然,每个地方对于这个法律规定的适用也是存在区别的。以广州为例:依据《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2011年)》第2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且已经实际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无需再行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间的工资差额。”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HR们注意啦,违法约定试用期并不但不能给公司“省钱”,分分钟会造成“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后果!
另外,需要提醒劳动者:主张赔偿的前提除了需要证明违法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外,还需要在法定的时效内主张,因赔偿金属于劳动争议纠纷适用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维权也要及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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