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未批先占是什么

2021-05-13 17:29 160人阅读

“征收人员说要征收我们这里的土地,让我们赶紧搬离。村里的干部也说马上要进行征地了,家家都有征地补偿,是一件大好事。但是一直到土地开始被征收,村干部和征收人员让我们搬离为止,我们都没有看到任何的文件,而且补偿方面也没有着落。现在我们是不敢搬也不敢动,生怕补偿房子都没了,现在应该该怎么办啊?”

相信肯定有被征地的当事人遇到过上述的问题。在实践中,极少数地方征收人员为了赶工程,简化征收程序,可能会在没有贴出征收公告以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获得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就实施具体征收工作,这种行为会严重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都知道,征收方想要进行土地征收,是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的。而在这些法定程序中,对被征收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张贴土地征收公告以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某种意义上讲,这两个公告将是被征收人征收补偿的保证同时也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违法占地、未批先占等行为不仅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还会给被征收人维权带来困难。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4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简单来说,就是只有征收方获取了相关文件,征地才能正式的进入实施阶段。在实践中如果征收方没有获取征地批复就开始动工占地、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这无疑是严重的违法征收土地的行为。

违法占地、未批先占会如何处罚?

针对违法占地、强行占地的情况,2018年相关部门就下发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在此规定明确,对涉嫌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发现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等等。

另外,除了未批先占之外,被征收人还要注意拆分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第(二)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针对拆大改小式的审批方式,被征收人不要觉得只是进行了拆分审批而已,其实这也是违法征收的表现行式,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

综上所述,被征收人在遇到土地征收时一定要着重注意土地征收公告与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是否公布,征收流程是否合法。因为任何的流程不合法都意味着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如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征收程序存在疑问,或是认为征收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征收律师,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4200 今日律师解答10936
推荐中
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笔 > 未批先占是什么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