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已承包的工程,前期甲方没有资金发放农民工资及材料款是我本垫付的,后面施工途中农民工工资专帐开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这涉及到工程款的管理和使用问题。首先,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款项,你垫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是合理的。其次,如果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后,你已经将工资全部发放完毕,那么剩余的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你没有非法占有资金,而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处理资金,那么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建议你尽快聘请专业律师,提供详细的合同文件、资金流向等证据,以证明你的行为合法合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澄清事实真相。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