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代继的分配财产有什么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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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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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属于分配财产的第一方面,之后才属于代继的部分。死者死亡继承发生,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继承与代继的分配财产有什么关系?

继承与代继的分配财产有什么关系?

国家法律规定,死者死亡继承发生,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没有第一序列就按照死者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姐妹,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死者无第一序列和第二序列继承人,就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者国家继承。

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遗产的继承当中,最主要的是遗嘱当中所规定的遗产第一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按照顺序进行,从第一序列人之后往下依次进行继承。代继的情况属于遗嘱没有顺位继承人的情况。所以继承与代继只属于直接的承接关系,并没有什么客观的联系,需要与实际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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