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致人死亡罪有哪些规定
因为,B的死,和A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A对B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间接造成他人的死亡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不构成,需要看具体情形。
间接死因是指在疾病或损伤导致死亡过程中,与直接死因有因果关系的疾病或损伤。该原因不至于直接立即导致死亡,但可以引起一系列更加严重的继发或相关疾病事件,最终不可逆地导致死亡。间接死因与直接死因只间应该有一个发生先后的时间关系。
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是指:“所有直接引起或间接促进死亡的那些疾病、病情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这个定义并不包括症状和临死情形,如心力衰竭、周身衰竭等。
世界卫生组织给根本死亡定义包括:
(1)引起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损伤。
(2)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根本死亡原因是从防止死亡的角度出发,去寻找带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并最终导致死亡的那个原因,不管它发生在死前多长时间都应给予记录。
间接致人死亡罪在犯案的主体上来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依旧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由于间接致人死亡罪并不是根本的致人死亡,所以在处罚上量刑的标准也就较轻。但是依旧需要赔偿当事人的丧葬费、医疗费用等,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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