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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妇女工作的情况下由于怀孕和分娩而暂时中断工作,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那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既然生育保险条件这么好,肯定是要提前交钱的, 那会是谁来交呢,又交给谁呢?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换句话说就是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必须由企业缴纳。所以要想要生育保险的人就必须是某用人单位的职工才行,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员工就有这项的福利。
不久前看了网上的明文规定,说94年出台的一条规定,说是此规定只适用于城里和镇上的企业及其它的员工,生育保险的基金暂时要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划出一部分给它,这既做到了个人不用承担生育保险的费用,也做到了不给企业增加缴费的负担。想来这也是件好事,也是为了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那如果说小芳在一家私企工作,但公司却没有给小芳买生育保险,这时小芳该怎么办?其实很简单,法律规定私营企业是有义务为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其办理或者拖欠不交生育保险,那么它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芳可以去税务局投诉该公司,结果必然会由单位自己去承担小芳的生育保险待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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