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签订一些各种各类的合同,并且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想要让他们的合同有所保证,能够使合同顺利履行,通常情况下都会约定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很多人是不知道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到底有哪几种的,对这个问题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具体有哪几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种就是定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合同履行的条文中表示,合同中的定金,就是指在一个合同中的销售方,在合同没有履行之前,是可以要求合同中的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这个预先支付的现金就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一个保证了。那么我们平常所说的定金和预付款它们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呢。很据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作用是用来惩罚对于合同违约行为的,而所谓的预付款则是从一开始就归于货款的其中一部分,但是它们的区别不是绝对的,它们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
第二种就是保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合同履行的条文中表示,合同中的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如果说出现了一旦合同中的买方不能够按期付款的情况的话,那么这就应该由该合同中的担保方去承担这个付款责任。除此之外,我们在实际中应注意问题是,这个合同的担保方必须是他是自愿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应该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此外,我们也应该合理的去选择这个担保人。
第三种就是抵押了。根据我国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条文中表示,合同中的抵押指合同中的买方,或着是第三方,去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种情况就是质押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合同履行的条文中表示,合同中的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就可以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的这个权利。那么我们所谓的质押和抵押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一是在抵押时,合同中的债权人是不占有抵押物人的抵押物,但是我们所谓的质押则必须享有出质物的占有权;还有一个区别就是,在抵押中,抵押人是需要收取抵押物产生的本息的,但是在质押中,合同中的债权人收取的是出质财产的本息。
第五种就是留置了。根据我国关于合同履行的法律条文中表示,合同中的留置主要就是指债权人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于其中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一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的这个时候,我们再返还给债务人。
综上所述,我们在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时,主要有五种方式,它们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希望大家对于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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