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个案件从嫌疑人被刑拘到被审判大致要经历4个月或4个半月的时间,这只是一个平均时间,到每一个案件时则要看这个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是否充分、被告人是否认罪、人数是否众多等因素,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一般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案件可延长至37天。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件比较复杂可再延长一个月,另外遇到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可申请再延长二个月,如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2、审查起诉(检察院)阶段:嫌疑人被羁押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办案期为1个月,案件比较复杂的为1个半月。但如出现补充侦查情况的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补充侦查后办案期限从新计算。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进行审判应当采取的方式、方法和应当遵循的顺序。它包括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公诉案件的开庭审判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评议、审判五个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办理有一定的时效要求,一般来说,普通刑事案件从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到法院开庭审理,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收集犯罪证据,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后,会在一个月内审理完结,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