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以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对专利权进行规定和规范时,市场经济又处于蓬勃发展之时,很多人为了能够快速获取利益,大部分创业者和商业者会选择复制他人的作品直接进行售卖。而这种现象持续一段时间后,会发现其实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带来的是历史文化的忽视和实质性进步的阻却,没有内在的自己的东西,而变成了拿来主义。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创新创业者的成果,为了能够保证专利权人多利益,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大家创新创业,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专利权进行了规范。
申请专利一般类型:在我国专利权一般分为三类: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外观设计性专利。
申请专利的产品需要具有以下要求才能满足专利申请的条件:
1.新颖型,即申请专利的产品并不是老旧的产品,没有被其他人通过任何形式进行申请过,没有被相关机关进行公告或者注册申请登记过,是全新的专利产品,才享有注册专利权的权利。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或者具有申请权利的组织。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对这项要求由为看重,因为实用新型其字面含有中就带有一个新字,如果没有满足新颖的要求,那么表示技术并没有带来革新的效果,没有可以进行专利保护的需要。同时针对新颖性的判定,主要是通过专利申请人的申请书和说明书进行说明和提供同类产品进行比较,以更有利于专利权申请成功。
2.创造性,即该类产品至申请之日起其技术革新和实质性的作用于同类,更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其并不像新颖型在乎更多的是外观,创造性更多的是其产品能发挥的实质性效果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具体效果所能产生影响到程度,和多大的效果才能产生影响并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其创造性与同类产品之间差异性应当由申请人进行说明和列举,并有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审核和判定。其要求也提现了对专利权保护的限制,不代表任何不具有一定价值的产品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止专利权的滥用。
3.实用性,一般都是要求在实用新型的产品上。申请该类产品其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专利申请人所创造的产品更具有市场和经济价值,如果该类产品生产出来对于生产工作更为复杂,效率更低,那么它不具备实用性的效果,自然也没有太大的保护价值,毕竟存在侵权的产品都是看重了产品本身的利益点,而影响其利益点一般都是其实用性的价值。
每类产品不一定会要求其同时满足以上3个要素,同时根据不同产品申请权利的类型,可能还会存在其他的要求,需要满足其他更加细致的条件。所以申请人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熟悉。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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