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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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第一节 申请人

第五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第六条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第七条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八条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第九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第十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第二节 被申请人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三节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十五条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四节 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十八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第二十条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一)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二十六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的,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复议是国家给予我们公民的权利,只要觉得对于自己的案件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来,但前提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才可以进行复议,所以,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这样才能让得到的权利受到很好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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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答复人:____市____中心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主任
地址:____街____路____号

____市____公司退休职工____,因对核定其退休基准日和________年调整其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异议,提出行政复议。对此,我们答复如下:
申请人____提出我处未依法核定其退休基准日问题和要求我中心返还其养老金____元问题,以及责令我中心按申请人法定退休基准日档次、标准调整____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的行政复议,我们认为:
1.申请人于____年___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____年____月起享受退休待遇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但申请人提出的我中心未依法核定其退休基准日问题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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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________提出的退休基准日问题。我处电脑档案资料反映,____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参加工作,于 ________年____月退休,____年____月起享受退休待遇,符合____字(____)____号《关于加强退休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条规定。根据申请人申请书反映,申请人对此无异议。
  
(2)申请人________提出的返还养老金问题。根据____省人民政府____字(____)____ ____号《________________办法》第二条第2款规定:企业当年批准离、退休的人员以及当年录用、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从下一年度起参加统筹,当年新增退休费用和合同制工人应缴的养老金仍由企业负担。因此,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间的养老金应由所在单位负担,____年____月起参加社会统筹。
  
(3)申请人____提出的关于调整________年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申请人缴费年限为30年4个月,根据____字(____)____号文件规定,应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退休、缴费年限30年一34年的档次增加退休待遇,不存在按其办理退休手续时间和参加社会统筹时间增加退休待遇。
  
(4)申请人退休审批表上的领取养老金时间为____ 年____月,是由于我中心工作人员笔误所致,但我中心电脑档案资料均是按________年____月处理的,且无论是电脑资料,还是退休审批表,缴费年限均为30年4个月(____年____月减____年____月),其中,实际缴费年限________年____个月,视同缴费年限____、年____个月。因此,实际起算退休金的时间仍为________年____月,申请人在享受待遇上未受到影响。

  特此答复
  
  附件:被申请人证据资料目录。


此致
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被申请人:____市____中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附件:被申请人证据资料目录。
1 .____省劳动厅关于加强退休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____字(____)____号);
2.____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___________办法》的通知(____字(____)____号);
3 .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____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____字(____)____号);
4.退休人员审批表;
5.退休人员增减审批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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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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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口头申请方式
2.接受行政复议申请
2.1 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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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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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对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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