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逮捕了可以见人吗?
批准逮捕了以后,一般是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的。一般刑事案件批捕后如果没有经过批准不能见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批捕后亲属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已经转为逮捕,家属都是不可以见到的。可以见到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公开开庭是你们可以旁听,见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对方讲话。第二种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这种属于正常的家属探视。
二、司法解释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
批准逮捕了以后,说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初步的认定,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应当需要司法判决。所以在此期间,是禁止犯罪嫌疑人与外界接触的,一是为了案件调查处理和案件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密的考虑,避免出现共犯逃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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