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算首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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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算作首套房产的情况为:当时夫妻买房的时候贷款没用你的名字,并且离婚后您将房子公正过户给对方,那您再买房就可以认为是首套。如果离婚后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方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不为零,再购买房产即不属于首套房。

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算首套?

一、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算首套?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算作首套房产的情况为:当时夫妻买房的时候贷款没用你的名字,并且离婚后您将房子公正过户给对方,那您再买房就可以认为是首套。如果离婚后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一方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不为零,再购买房产即不属于首套房。

二、首套房定义

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对于首套房的概念,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梳理后,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首套房:

1. 贷款并结清后再买房,算首套房;

2. 贷款过房子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此时再买房,算首套房;

3.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买房,算首套房;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有两套房商业贷款记录,但已全部还清且出售,并能提供出售证明的,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6. 有一套贷款已还清的房,并且还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但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房子,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也算首套房。

生活中由于夫妻双方离婚一定会涉及到的财产或者房产的分割问题,由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款金额差距较大,很多人希望在分割时能够做到分割后再购买房产算作首套房,就必须满足摘要中提到的方式进行。我们对于首套房的认可是有着比较大的误区的,一定要区分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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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房能否算二套主要看名下这套房的贷款是否已经结清,与房屋本身的属性没有关系。由于现在银行首套房的认定方式执行认贷不认房,即只要名下拥 有1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贷款,再次买房就能算作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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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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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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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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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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