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取保检察院批捕的可能性大吗?
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开庭审判,并不代表案件了结、当事人无罪。是否收监、是否判刑、如何判刑,还要由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决定。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之后还是有被收监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遵守取保候审法律规定的,可予以拘留、逮捕。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中断对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之后做出判决,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未获缓刑的,需要收监服刑。
二、条件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同时也会给社会的治安和秩序造车恶劣的影响。所以在发生违法行为后,公安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那么当司法机关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也是可以将当事人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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