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也是当今比较流行的一种合同形式。这样的合同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然而,有些人质疑传真合同是否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传真文件能否成为合同?
通过扫描和光电转换将记录在纸上的文本,图表,照片等的静止图像转换为电信号,通过各种通道发送到目的地,并通过一系列逆变换处理获得并发送在接收端。传达类似记录副本的方式称为传真。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以传真方式达成协议,内容符合合同组成要求的,约定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成立合同。
合同的传真副本也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能力,但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其他证据,如传真电话记录表。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传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从本条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传真副本。
那么,批准传真的形式是合法的吗,这样我们就可以安全地通过传真签署合同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双方都会在两个地方,很难面对面地签订合同。双方通过传真签署合同是很方便的。然而,由于传真传递过程中笔迹不清、内容模糊,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受到质疑,容易被伪造和篡改。
上述规定所依据的事实是,双方均未签署合同。如果双方对是否存在合同存在争议,或者合同是否由另一方传输,则需要注明其他证据。解释合同的真实性。
我国《合同法》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合同,传真是我国合同的法定形式之一。然而,在实践中,传真合同在传输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字迹不清、内容不明确,容易被伪造和篡改,其效力一直存在争议。为了证明传真合同的有效性,有必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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