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与再犯在刑法中,是很相似的两个名词,累犯是指已经犯过罪,但是过了一定时期又犯罪的罪犯,再犯是我们说的再次犯罪的人。累犯与再犯还是不同的,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一、再犯和累犯有什么区别
累犯,是指因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刑罚结束后在一定时期又再犯罪的犯罪分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被判有期徒刑以后,已经执行刑罚结束后,但是在5年内又再犯罪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犯罪是因某种特定罪罚接受刑罚的处罚了,但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罪犯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下面介绍一下累犯与再犯的概念:
累犯与再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一般来讲,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就是已经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在未来的实施犯罪的时间上没有具体的要求,既可以在前罪还在执行期间就又犯罪了,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的某个时间再次实行犯罪行为。累犯和再犯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不是初次犯罪,犯罪行为都在两次或者两次以上。
三、那么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累犯所犯罪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每个罪行都说故意主观犯罪。再犯所犯的罪行不是一定故意犯罪。
(2)累犯所犯罪的两次或两次以上都必须要受过一定的处罚和刑罚。再犯不要求所犯的罪行一定受到过刑罚。
(3)累犯所犯的后罪,必须是在前面的罪行已经刑罚执行完了的以后的特定期限内,而再犯的前后罪之间没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后罪何时犯罪时间是没有要求的,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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