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入室盗窃转化抢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本案中,行为人入室盗窃行为已经结束,他下楼时被人发现并抗拒抓捕,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可认定为抢劫罪,但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最新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不管是否是入室盗窃的行为,只要窃取了他人的财务,就属于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范,公安机关若掌握了民事主体实施此犯罪行为的确切证据,那么就可以将案件移交发给检察院,此时审判长需要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对犯罪人员量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