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对于数罪并罚,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以限制加重为主的原则,兼取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采用重刑种吸收轻刑种的规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即只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当在同一案件中触犯多条法规后,就会出现数罪并罚的情况
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

一、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

对于数罪并罚,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以限制加重为主的原则,兼取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目前关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并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可以适用,理论界和实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即逐一执行说、吸收说和折抵说。逐一执行说主张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种或者其中两种不同刑罚时,应当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分别逐一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然后再依次执行拘役、管制。吸收说主张采用重刑种吸收轻刑种的规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即只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2]折抵说主张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种或者其中两种不同刑罚时,首先将不同种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或者将管制折算为拘役,而后按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期。其折算方法是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关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规定推算而成,即管制两日折算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拘役一日折算有期徒刑一日。

二、合并执行理论之探讨

“吸收说”实际上采用了吸收原则,其最致命的缺陷就是无法解决一种情况,即当数个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且数个被判处拘役的罪按限制加重原则确定的刑罚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另外还有一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6个月,此时拘役的刑罚高于有期徒刑的刑罚,若再按有期徒刑吸收拘役的原则处罚的话,明显是重刑轻判。[4]

“折抵说”虽然为一些学者所主张,但是深入研究后,发现其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存在合理性。刑法规定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五种主刑,但没有规定这些刑罚之间可以相互折抵,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关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规定,是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考虑对判决前被先行限制或剥夺自由的特殊情况所作的规定,是分别针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折抵的,并没有规定这三种刑种之间可以相互折抵,如将不同种有期自由刑相互折算,可能出现将较轻的刑罚折算成较重刑罚之情形。另外,刑法所规定的五种主刑是性质、严厉程度、以及执行方式各不相同的刑罚,就有期徒刑、拘役性质而言,其适用对象、剥夺自由的程度及监管的方法各不相同,执行期间享受的待遇和引发的后果差别很大,采用折算方法其实质是将拘役升格为有期徒刑,混淆了不同刑种的界限,加重了被告人的刑罚,违背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三、现行司法实践中对拘役与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实务操作

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虽然刑法未对该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对该问题做出了相关的答复或批复。1981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由于管制和拘役、有期徒刑不属于同一刑种,执行的方法也不同,如何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刑法中尚无具体规定,因此,仍可按照本院1957年2月16日法研字第3540号复函的意见办理,即对新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前罪所没有执行完的管制。”后来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拘役犯在缓刑期间发现其隐瞒余罪判处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问题的电话答复中认为:判决前羁押一日折抵刑罚拘役一日,我国刑法第三十九条有明文规定,但拘役是否能折抵有期徒刑,我国刑法尚无明文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嫌疑人如果在拘役期间,如果发现有新罪的,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那么会在其最后量刑或者追加新的处罚,所以在拘役期间还是会对其进行处罚的追加,而数罪并罚的管制是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也不会超过二十年。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6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数罪中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合并规则是怎样的?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如果犯罪者需要被判处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那么首先需要执行有期徒刑、拘役,然后等待执行完毕之后,依旧需要执行管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数罪并罚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12浏览 2024-10-03
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怎么规定
9.1w浏览2024-03-05
数罪并罚的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2、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
28浏览 2025-01-04
管制和拘役并科原则
10w+浏览2024-11-20
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
一人所犯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里所采用的原则是合并原则。
29浏览 2025-01-01
刑法数罪并罚原则?
刑法数罪并罚原则有: 1、吸收原则,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 2、合并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如先减后并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6浏览 2024-10-11
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数罪并罚原则
一、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包括以下具体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二、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1)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20浏览 2025-02-0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8****796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34****61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908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