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承担全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车的。4、溜车的。5、开关车门的。6、违反交通信号的。7、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承担全责任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承担全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家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尤其是对有车一族而言,可以说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大家都清楚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认定,之后各自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作出相应的赔偿。其中,要是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一方认定需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话,那此时对应的就是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承担全责任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4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应承担全责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三)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四)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五)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六)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七)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八)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九)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十一)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十二)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十三)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十四)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十五)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十六)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6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会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回复]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未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受益人。若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7、肇事车辆挂靠单位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8、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9、肇事车辆司机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司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
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财物损失的肇事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
1、肇事司机与肇事车辆不属同一单位,司机与使用机动车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先行垫付赔偿;
1
2、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肇事司机与受益人共同负赔偿责任;
1
3、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只在所继承财产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因无遗产可供继承,继承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
4、旅客持票或按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承运人许可搭乘无票旅客乘车,运输过程中死亡,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
5、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
1
6、因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险情人为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司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
7、学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诉前保全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诉前保全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果因为保全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常见的七个问题
1、什么情况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手段?
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申请会被驳回。
4、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后不会有什么后果?
人民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的,人民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5、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哪些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各一份;
(2)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休资格的证明资料;
(3)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合同书、欠据;
(4)证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
(5)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用房屋或国有土地担保的,必须提交产权证及房产登记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产和土地不能担保);
用现金担保,必须提交存期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单(存折或存单由本院暂为保管);
上述材料必须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6)担保人为第三人时,担保人本人需现场确认担保(单位除外),若第三人无法现场确认,需提交相应的公证证明;
(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6、申请保全措施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7、如果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人民会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照人民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哪些情况下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财产保全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则按比例分别承担。  如果是调解的,则对于保全费用的承担民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扩展资料: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前保全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事故诉前保全费由申请人垫付,由最终承担赔偿的一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三)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五)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二十条第二款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事故后保全费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事故诉前保全费由申请人垫付,由最终承担赔偿的一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三)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五)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二十条第二款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超出了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2、存在法律中规定的免责情形的。3、在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主合同进行变更。4、没有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就擅自转让了债务的。5、提供保证的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也不用承担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事故诉前保全费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事故诉前保全费谁承担
事故诉前保全费由申请人垫付,由最终承担赔偿的一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三)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五)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二十条第二款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第三十九条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承担全责任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