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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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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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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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个: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如果劳动者被判犯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宣告死亡后,劳动合同才终止。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的中止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劳动合同接触了,那么双方就没有了权利义务,各自的权利自始不存在,双方也不必根据合同的规定实施行为,但是劳动合同的中止,还是会存在劳动合同恢复的情况,所以权利义务也只是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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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电视里正在审案子的时候就有人申请中止执行,想要了解下这中止执行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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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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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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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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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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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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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105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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