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不配合工伤待遇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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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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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就如何赔偿就要看具体情况,因为情况不一样,赔偿的方式和项目都是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也是不一样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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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拒不配合工伤待遇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可以,就如何赔偿就要看具体情况,因为情况不一样,赔偿的方式和项目都是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也是不一样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综上所述,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伤害,进行了工伤认定之后单位拒不赔偿,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起诉到工商部门,让我国的执法部门出面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并,赔偿您的工伤损失,并且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由该单位全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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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不配合工伤待遇的后果是依法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得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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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不小心受了工伤,但是公司不想赔偿。想要问一下单位拒不配合工伤待遇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请先行支付的,需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
第二种情形是,涉及第三人责任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第三人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证明材料。
如前所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不介入工伤职工或近亲属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之争、侵权第三人的医疗费用之争。那为什么人社部却规定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的证明材料?本律师认为有两点理由:
一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备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负责工伤认定的部门,在工伤认定阶段,对工伤职工的伤害经过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用人单位是否认可工伤、是否进行了积极救治、第三人是否已经赔付医疗费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已经有了一定的掌握和了解,所以具备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条件。
二是把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全风险的需要。先行支付主要针对的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需向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追偿,这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的事实已经进行了调查核实,可以有效避免骗保事件的发生。
由此可见,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出具,则构成行政不作为。
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这里的“拒不支付”指的是拒绝支付的含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先行支付的,多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企图拖延或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不能及时得到救治和获取相应工伤待遇的情况下,无奈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本律师建议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1、在工伤认定阶段,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
3、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但超过合理的期限没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予支付,或未在通知的期限内支付的。

1、2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同意将职工的伤害认定为工伤,所以就不会依法向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第1种情形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阶段应该调查的事实,第2种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当事人,所以这两种情形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掌握的情况。
第3种情形的“合理期限”本律师认为应该为6个月。用人单位如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限是2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行政诉讼的时效要长于行政复议的时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视为拒不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据此可以出具不支付的证明材料。
第4种情形,是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的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通知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通知的期限内支付的,可以视为拒不支付。
三、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在工伤案件中,由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案件大量存在。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交通事故而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在涉及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同时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并不能因此获取双倍的赔偿。根据前述规定,涉及第三人侵权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予支付的范围仅限于医疗费用。所以,如果第三人已就医疗费用进行了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则在该赔偿范围内不予先行支付。
本律师建议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1、工伤认定阶段,第三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的。
2、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的。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第三人支付医疗费用,第三人明确表示不予支付,或未在通知的期限内支付的。
4、根据司法文书,可以认定第三人无法确定的。

1、2种情形是第三人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第1种情形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阶段调查的事实。第2种情形是第三人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才提起诉讼进行索赔。如果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了法院受理案件的司法文书,就可认定第三人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
第3种情形,是工伤职工或近亲属提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的证明材料的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通知第三人限期支付,如果第三人没有在通知的期限内支付的,可以视为不支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据此可以出具不支付的证明材料。
第4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无法确定,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就无法从第三人方获取赔偿,因此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能够使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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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能直接起诉吗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是可以直接起诉。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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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我朋友在上班过程中出了车祸,受了工伤,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就工伤待遇能否直接起诉
[律师回复] 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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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在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不小心受伤,想咨询一下劳动者直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吗怎样申请?
[律师回复] 直接仲裁,让单位赔付工伤待遇。以此来逼单位去给你申报工伤待遇。
可委托律师代理申请工伤认定并评残索赔十二个月以上工资或四万多以上。
所需材料及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等有关资料。
一、申请条件
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单λ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凭证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金就医的还须提供由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费零星报销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核定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三、受理部门及时间
工伤人员或被委托者可在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于?月5―26日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结算岗λ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办理期限为三十天。
四、受理结果
审核通过:打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二份,申领人核对并签字后,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存。
审核不通过:承办人应当场告知申领者不予受理的理由(条件不符明确告知,材料不齐要求补齐),同时退还申报的材料,并打印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交申领人,待材料补齐后,重新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Χ,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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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拒付待遇依据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
如果一个员工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工伤伤残的情况,那么他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的方式来进行相关的补偿,那这时候他的工资待遇有什么样的规定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来对职工进行工资补偿,详情来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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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退休工伤待遇有哪些?
接近退休工伤待遇有医疗的康复的待遇费用,还有就是死亡的赔偿费用,至于医疗方面的费用的话,它具体的包括的范围还是比较多的,包括有一些医药费还有住院费的,当然这样的一种获得的话,必须还未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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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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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劳动争议能直接起诉吗
不可以直接起诉,而是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符的情况下,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以内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申请,二审二审结束以后将不能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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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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