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牵扯法人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浏览10w+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百瑞(南宁)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849人
专家导读 公司债务牵扯法人的,是否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应当根据具体债务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公司法人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
公司债务牵扯法人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公司债务牵扯法人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吗?

公司债务牵扯法人的,是否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应当根据具体债务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公司法人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如夫妻的另一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投资于公司的款项未经本人同意的,那么应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二、具体情况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在婚姻法第41条有所体现,也是为一般人所能理解。在某些情形下,不能明确认定是否因为共同生活所举之债时,依据“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一方婚内以

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另一方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己无关,譬如,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该债务系债务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对于婚姻存续期内各自借款由各自承担,所有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悉,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均有体现。

2、对“为共同生活所需”所欠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共同举债。此情形下,不论是否共同受益均认定为共同债务;

(2)、共同受益。此情形下不论是一方举债还是双方共同举债均认定为共同债务;

(3)、履行赡养抚养等法定义务。此情形下,只要一方所举之债是用于小孩的抚养,双方父母的赡养,均认定为共同债务;

(4)、支付一方生活、教育、培训等费用及正当社交费用;

(5)、协议共同债务。按双方的具体约定。

(6)、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受益于共同经营的收入,对于共同经营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所欠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从事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如何处理。对于该类债务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考量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经营活动是否取得了夫妻另一方的同意;二是经营收益是否共享,即使夫妻另一方没有同意,但是经营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追认亦可定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提出非共同债务一方应提供证据证明该经营行为未经其同意,或已提出明确反对,所获收益并非用于共同家庭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债务的类型来决定,如果是生活生产中双方欠下的债务,则肯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如果夫妻是为了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所欠下的债务,则必须由双方来共同承担,但如果另一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则认定为一方债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债务牵扯法人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2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京177****691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5****191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533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丈夫欠债妻子也要受牵联吗?怎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回复] 共同债务的内容:<br/>(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br/>(3)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br/>(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br/>(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br/>(6)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br/>(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br/>(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br/>(9)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br/>(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br/>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就相应不同。<br/>(1)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br/>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就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但是双方在协议时,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这些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br/>(2)向提起离婚的方式<br/>应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进行判决。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br/>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br/>《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br/>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r/>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br/>《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br/>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br/>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53浏览
我们夫妻自愿离婚,可是现在还牵扯到小孩,男方是说小孩归他,还有欠债的事情,男方说所有的债务都归他,我们想走正规程序,我就想知道口头上面说的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全部或一部分,具体数额根据孩子花销、当地消费水平、结合对方收入。具体如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br/>1、子女的实际需要。 <br/>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br/>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br/>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br/>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br/>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如何确定)<br/> 2<br/>1、若想得到孩子抚养权,需要从如下方面进行取证:<br/>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br/>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br/>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br/>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br/>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其<br/>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br/>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br/>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br/>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529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公司债务牵扯法人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78****596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8****381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751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