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规定子女谁继承父母遗产多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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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子女之间一般是可以平等的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同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当事人生前的合法遗产,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的继承,但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多分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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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规定子女谁继承父母遗产多?

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如果要按照法律制度的相关政策来理解的话,生前子女就全部都跟父母居住在一起,并且,子女所尽的抚养义务也都是不相上下的话,几个子女之间完全都可以平等的去分配父母的遗产。但是,随着子女们之间也都逐步的成家立业,如果父母生前一直就是儿子尽赡养义务的话,理论上儿子可以多继承父母的一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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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第一款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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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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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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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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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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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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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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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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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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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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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尽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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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未立遗嘱遗产如何继承由于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他们的遗产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已死亡者的份额应当有他的子女或其他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除非其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父母的遗产应平均分割,由继承人们各自继承。综上可知,如果父母生前未立下遗嘱,那么其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且各继承人对于遗产一般都应该平均分割,谁都不能非法占有遗产,剥夺他人的继承权。但如果此时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或者自己主动放弃了继承权的话,那么气就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关于父母未立遗嘱遗产怎么继承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扬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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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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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确权诉讼,由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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