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代写遗嘱范文怎么写?
立遗嘱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族,身份证号: ,现住
我今年 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遗嘱内容如下:
2、其他说明事项: 。
4、本遗嘱一式 份,由 、 、 保存。
立遗嘱人: (盖章、按手印)
证明人: (盖章、签名)
在场人: (盖章、签名)
地点:
时间:
二、什么是自书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此处所称“亲笔书写”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正文。
三、代书遗嘱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限定,代书遗愿也隶属遗愿的一种形式,即遗愿能够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愿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遗愿的通常要求,即
(1)立遗愿人为完全民事做法本领人,限制做法本领人和无民事做法本领人不能设立遗愿;
(2)立遗愿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愿处罚的财产为立遗愿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证明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证明人、遗愿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愿证明人:
(1)无做法本领人、限制做法本领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有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愿的证明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房产遗嘱可以由他人来进行代写,但是代写必须得到遗嘱人的相关允许。并且不允许与立遗嘱人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签署,并且在写遗嘱的时候必须有其他的证明在场,最后还必须有代书人、证明人、遗愿人来进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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