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自由还款模式,提前还款是无任何违约金的。
1、提前还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部分提前还贷。每次偿还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现金,需主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还款银行办理并签定借款补充合同。提前部分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以下3种方式继续按月归还剩余贷款本息:
(1)不改变月还款额,缩短还款期限;
(2)不改变还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
(3)缩短还款期限,增加每月还款额。
2、另外一种是一次性还清。
(1)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一次性还清。借款人携带身份、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即可;
(2)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清。最后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请提取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转账手续,办妥转账后,再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不足以还清贷款可携带现金或银联卡进行转账还款。
二、公积金的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公积金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对于我们职工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要拥有了公积金那么可以减轻自己买房的压力,而且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还可以利用公积金提前还款,也不存什么费用,但是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走,才能办理好提前还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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