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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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3、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的,但是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们来说,其具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利。如果国家想要征用土地的话,就需要根据土地的面积、类型以及年产量进行补偿。同时也会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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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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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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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旱坡地:指地势起伏不平,坡度在6度15度,无灌溉条件,仅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六)、菜地:指常年固定种植蔬菜的畦田(即:全年耕地现状为种植茄子、豆角、柿子、辣椒、黄瓜、韭菜等,几年来始终种植蔬菜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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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温室大棚地: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围墙为砖墙(或土墙),有增温设施,冬季能保证蔬菜生产的大棚地。
(九)、林地:指生长乔木、灌木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地。
(十)、园地:指在有水源工程和灌溉设施,能正常灌溉的水浇地上,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率大于50,或每公顷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以上的土地。
(十一)、未利用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及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滩涂、裸土地、荒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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