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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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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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1、法人是依法成立的。

法人的成立必须是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也就是说法人组织的设立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此外,法人的设立的在目的和宗旨上都要符合国家还有社会以及公共的利益,还要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来设立组织机构,以及确定设立方案、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再者,在法人成立的程序上也是要符合法律、法规方面的相关规定。

2、要有需要的财产和经费 。

法人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是需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的,而且还需要独立的承担民事活动的相应后果。所以,法人就需要有一定的财产实力。因为没有相应的经费,法人是不能够进行各种民事的活动的。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就是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是适应法人的性质和规模的。在《商业银行法》中还对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其中指出如果是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至少10亿元人民币,即使是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也需要1亿元人民币,针对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提出最低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人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因为这些是法人需要有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3、法人需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场所。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对企业名称的组成和适用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企业的名称是和企业的字号、行业或者是企业经营的特点和组织形式来组成的,而且企业的名称前还需要加上企业所在城市的区划名称。企业的名称是要使用文字的,如果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通用的民族文字。由此可见,企业的名称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确定或者是使用的。总而言之,每一个法人都是需要有自己的名称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

除了以上的条件外,法人的设立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我国《公司法》中有相关的规定,设立公司需要依照公司相关的规章和制度来设立。又比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如果要申请成立社会的团体,还需要向登记管理的机关上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施行)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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