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借贷也越来越多了,怎样才能避免或者是减少民间的借贷的纠纷呢?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先要确定对方是不是有能力来偿还。就是要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先核实清楚,看看信用情况,如果是不守信用又缺乏还款能力的,我们就不要轻易的把自己的钱借出去,不然,就算是打赢了官司,可能也收不回他们的欠款。
民间的借贷通常是在亲戚、同事及一些熟人之间,我们可能在出借的时候都只是口头上的协议,是没有书面的字据的。此外,我们还要把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行驶证和房产证之类的复印件保留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相关的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候,原告需要提供书面的证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借条,如果没有书面证据的,就需要提供一定的事实性证据。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去起诉的,就不会受理。换句话说,没有了证据,借款的事实法院是没法来认定的,借出去的钱也收不回来。
约定出合法的利息
在借款中,借款人和出借人和容易因为利息产生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指出了,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利息或者是约定的不清不楚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相关利率和计息;如果是出借人把利息计入了本金,来做为复利的情况下,法律是不会给予保护的;还有就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比银行的利率适当的高一些,但是,最高也不能够超过银行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的借贷其实也是可以不用给利息的,具体还要看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也就是合同上没有明确的说明的,是会被视同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双方当事人先前就在书面上或者是协议中明确的约定了是有利息的借款的,出借人就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不然的话,就会被认同为是没有利息的借款,而且出借人也不能要求借款人给他利息。
还要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相关的规定指出,如果借款的时候有担保人,在借款的时间到了以后,出借人有还款能力的就由出借人偿还,如果出借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就要由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所以,在借款钱先找到一个担保人,其实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因为,就算是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了,出借人还可以找到担保人,要求担保人赔偿。在担保中,建议大家约定相关的连带责任。这样更加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出借人。其中担保的主要方式就是抵押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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