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如今社会上未婚同居的案例日益增多,因此情侣在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的几率也逐渐增大,但是我国婚姻法对婚姻财产的保护仅限于合法登记结婚的情况下,那么情侣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让律图网带您了解一下。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今社会上未婚同居的案例日益增多,因此情侣在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的几率也逐渐增大,但是我国婚姻法婚姻财产的保护仅限于合法登记结婚的情况下,那么情侣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让律图网带您了解一下。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提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诉讼法院受理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比照的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1、1989年12月1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其中《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15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3、处理共同共有还得依据《物权法》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生活中同居双方很少有对同居财产共有进行约定,故一般按按份共有处理。也就是说有约定还是按约定分,没有约定那就按能确定的出资额分,不能确定出资额的那就推定各占50%。

总而言之,情侣们在签订同居起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合法合规,保护好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在协议中要清楚、完整地约定双方在同居期间容易发生纠纷的事项进行的明确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同居期间若生育子女其归属与抚养情况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键咨询
  • 151****1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4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签分居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写分居协议要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同意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查清分居的事实,因而是有益的。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 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相关知识:什么是分居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 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 分床不是分居 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 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 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因而分居不必登记。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朋友们, 我的一个哥们离婚了,想在这儿问一下大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有知道的朋友吗?
[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吧:1首先夫妻双方应确定是否自愿离婚。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离婚之前,我想对您说的是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您应该认真冷静的考虑好是否离婚,是否做好离婚的心里准备。对于是否自愿离婚我还建议您可先找找自身因素,并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感情不是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则应珍惜现有感情,不轻易谈离婚,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的法定判断标准也是把控的非常严格。80%以上的夫妻感情最终宣告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您看是否能妥善解决好外界因素对夫妻感情破坏的干扰,这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门艺术。
离婚前的首要问题--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和痛苦,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再协议离婚时,应尽量降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在讨论小孩抚养权问题时,应更多的从有利小孩今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谁抚养对小孩今后的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应协商由谁抚养。作为非抚养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怎么支付抚养费及如何行使探望权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下来。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的难点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婚前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工作。离婚财产的表现形式不仅仅限于双方的银行存款,还包括股票、债券、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房产、汽车、贵重首饰、家用电器等等。在做好分配工作之前,双方最好先应明财产清单,并注明财产购买时间、现在在谁名下、由谁管理,然后针对每一个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可以根据约定优于法定原则,双方自愿对财产自由的约定归属。如果说对一些重要财产产生争议,可以一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专业意见后,再根据法律规定来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离婚协议书格式:
婚前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觉得结婚之后都是一家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会伤害之间的感情,不签定婚前财产协议,可事实上签订婚前财产分割协议是非常有必要。详细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首先,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 其次,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再次,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协议的附件,同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分居协议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写分居协议要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同意分居并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有助于日后诉讼时查清分居的事实,因而是有益的。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 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相关知识:什么是分居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 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 分床不是分居 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 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 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因而分居不必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协议的签订主要是出现在协议离婚当中,一般此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就包括: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2、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3、载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4、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5、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分居多久可判离婚,签订分居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判离婚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1989年11月,最高人民发布《关于人民审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7条曾规定,夫妻分居满三年人民才可以判离,现在《婚姻法》规定为2年,更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二、签订分居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提出分居,签订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分居协议关于子女抚养的约定。协议中要说明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如何行使。
2、分居协议关于财产的约定。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3、分居协议关于分居期限的约定。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4、分居协议关于分居的终止的约定。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各位律师好,我因为感情不好最近准备要离婚了,听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军训。请问各位律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律师回复]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二、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带上哪些材料
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2、共有财产的产权证明。
3、分割协议书草稿等。
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去哪办理
财产分割协议书公证,动产的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动产与不动产均有的以主要财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四、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我闺蜜和她老公要协议离婚了,涉及到财产分割,但是几经波折,对于财产分割这件事折腾了好久。那么协议离婚财产从新分割需要注意什么,我们急得焦头烂额的。
[律师回复]
1、协议离婚财产重新分割后,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2、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商裁员注意哪些问题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2、必须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和条件,请求对方限期答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财产分割协议 甲方:AAA,男,汉族,住xx身份证号:xx 乙方:BBB,女,汉族,住xx身份证号:xx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一事,现就儿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与BBB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0年4月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双方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2010年12月31日,双方生育一儿,名为ABC,现儿子跟随男方父母生活。双方确认ABC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现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ABC归AAA抚养,BBB愿意承担儿子抚养费,标准为每月XXXX元,直至儿子成年为止。其余费用由AAA独自承担,AAA不得另行再向蔡薇主张除上述约定好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女方享有随时探视儿子的权利,女方来探望儿子之前应提前通知男方。同时,男方也要信守承诺,保证女方对儿子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双方确认同居期间的没有共同财产,各自名下 的财产保持不变。 四、同居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也没有共同债务存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与对方无涉。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否则须赔偿对方伍万元人民币。 六、双方确认,上述协议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愿意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同学家里有四个兄弟姐妹,准备分割遗产了,咨询一下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律师回复]
一、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受益人。司法实践中,常遇到有些继承人或遗产收益人中有时会出现智力残疾、神志不清楚、年龄未成年等多种特殊情况。显然,这些人都是有继承资格的,但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却不是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那么我们在审查其法定代理人时,一定要慎重为之。笔者在实践中,还经常性遇到出现遗漏继承人及遗产取得人的情况,我们在办证时必须依照遗产受益权的证明(包括公证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严格审查分割遗产的主体。
  
二、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是继承人共同继承的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显然,被继承人的非法财产和权属不明确的财产不能列如分割范围。怎么认定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或权属明确的财产呢?我们在认定遗产时,应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的规定和《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须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同时,对遗产中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
(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收益” 建议大家在办证时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我们在办理上列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应充分考虑遗产的共有与合法性。在分割遗产时,应充分考虑遗产是否属于死者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否合法,有无共有人,如有共有人,是否先行分割。
  
三、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遗产分割协议。
首先,在审查遗产分割协议文本时,审查分割协议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属重点,
其次,协议人应继承遗产的数量、份额的多少是整个遗产分割协议的焦点。协议人之所以申请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就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为此,协议人是非常重视自己获益的质量和数量的。如果在遗产分割协议书中的遗产数量、份额未明确,或明确不够,协议人就及有可能为此发生纠纷,遗产分割协议书就不能起到预防纠纷的真正目的,从而使公证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其次,在分割遗产时,不能遗漏分割的遗产。
  
四、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
  在公证时务中,经常遇到房屋遗产面积本身很小,但若干继承人都自愿继承自己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说被继承人遗留遗产的种类比较多,如房产若干,存款若干,那么,在遗产分割中应当坚持何种原则?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由此看出,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补偿分割和保留共有四种。
  
五、须明确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原则。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的关系,我们不妨称之为“谁继承谁清偿”的原则,在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应提示当事人被继承人是否有无债务,继承人对债务的清偿份额和方式等,但在分割遗产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应加纳税款与所欠债务不符无限清偿责任,而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
  
六、对尚未出生的胎儿及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协议中应留有相应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
  这一点在《继承法》第二十八条作了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若宣告失踪一直未被法院撤消,且又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分割是一项比较重要的民事活动,作为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应正确适用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充分考虑到协议人的利益,从实体和程序上严格审查。同时,公证员在笔录中应认真履行各项告知义务。若分割的财产权转移须登记时,也应在遗产分割协议中予以明确变更登记的责任、时间等,为此来达到真正预防纠纷、减少司法压力的目的。现在你应该清楚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注意的问题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