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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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浩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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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为了避免在离婚手续应办理完全之后,再由于债务的分割等发生纠纷,协议的内容会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记载。由于了解共同最多的莫过于此夫妻二人,若是任由他人协调,可能导致不能使得财产发挥其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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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

二、夫妻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是通过协商的方式不能确定分割,那么需要由夫妻一方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此时若只是提出分配财产的请求,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必须要同时提出离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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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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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如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该协议对离婚后共同债务偿还的约定,因其属处分他人债权,涉及债权人的利益,故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才可以对债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该约定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把握以下三点:
1.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
2.共同债务包括生活债务及经营债务。
3.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责任。
依据《婚姻法》及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
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折产所分得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家出走所需的日常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如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该协议对离婚后共同债务偿还的约定,因其属处分他人债权,涉及债权人的利益,故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才可以对债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该约定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注意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把握以下三点:
1.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
2.共同债务包括生活债务及经营债务。
3.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责任。
依据《婚姻法》及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
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折产所分得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家出走所需的日常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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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离婚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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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协议共同抚养权吗?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由于孩子年龄小,保护自己的能力弱。在涉及孩子的问题上,一切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前提下进行。父母双方可以离婚协议共同抚养权吗,只要父母之间所达成的对孩子共同抚养的协议对孩子有利,皆是可以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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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只要夫妻双方答成协议孩子归一方扶养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这就不难理解了,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仍处于哺乳期,肯定离不开母亲,所以法律直接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会尊重父母的一致意见。假如双方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就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了。当然,两周岁以下的,双方也可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确实没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人民法院也会准许双方协商的意见。
人民法院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而子女随另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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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怎么写?
写明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相关证明信息,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结婚时间、工作单位,双方离婚的具体原因,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结果,是否有债务需要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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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范本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出生民族,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出生民族,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婚内财产的属性和归属问题达成意合,特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市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2、位于市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4、动产:
5、其它:。
上述所列的财产 归 所有, 归 所有, 归 所有,。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
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③集体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份
④个人公司;
⑤某外资企业的出资),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①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份额
②个体工商户
③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  ,由 经手所欠债务 元,由 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八、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双方对于 由 承担抚养责任,每个月承担抚养费用 元,直至大学毕业为止。
九、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 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十、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律依据】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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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夫妻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咨询:
我和老公结婚前购买了房子,但是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人名字,首付款20万(包含首付款及办理的各种税和手续费),其中我出了5万,老公出了6万,其余均为借款,而婚后一年内我又用我的工资和奖金还了老公婚前的借款约4万元,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房产交易中心的人说必须还完贷款才能加名,而我们的房贷还有29年到期,我如何才能让这套房子成为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我们的婚姻出现问题,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的个人利益?我们夫妻现在关系挺好,觉得签协议有点不恰当;而房子是二手房,购房合同都拿到手了,也是以我老公的名义签的。这种情况我还有其他办法使这套房子成为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们自己写了协议明确了我的付款及还款情况,以后要是婚姻出现问题,我是不是只能把我交的首付款和婚后的还款要回来?这样的协议法律认可吗?
和你老公签一份协议,明确你对房子的付款情况,或者到开发商处修改购房合同。你们自己写一份双方出资情况,婚前的部分属于你们自己的婚前财产,婚后的部分是共同的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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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应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基本概况,无共同财产的信息,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原因等。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2、夫妻无公共财产需要分割,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2、双方离婚的原因。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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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由一方抚养,不要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首先,从原则上讲,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白,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双方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与其他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因为,根据孩子年龄增长,和抚养需求的增加,抚养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就该案例而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但是,孩子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或者增加抚养费。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由一方抚养,不要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首先,从原则上讲,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白,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双方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与其他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因为,根据孩子年龄增长,和抚养需求的增加,抚养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就该案例而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但是,孩子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或者增加抚养费。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协议子女由一方抚养,不要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首先,从原则上讲,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白,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双方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与其他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因为,根据孩子年龄增长,和抚养需求的增加,抚养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就该案例而言,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但是,孩子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或者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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