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目前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1992年的伤残鉴定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制定的,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变化是比较大的,故此已经制定了新的鉴定标准,在该标准开始实行时,之前的规范就会自动无效。

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目前已经不具有法律效力,1992年的伤残鉴定是根据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制定的,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变化是比较大的,故此已经制定了新的鉴定标准,在该标准开始实行时,之前的规范就会自动无效。

二、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10.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10.3 脊柱损伤致:

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10.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10.5 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10.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 胆囊破裂修补;

c. 肠系膜损伤修补;

d. 脾破裂修补;

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 膈肌破裂修补。

10.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破裂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胱破裂修补;

h. 尿道轻度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10.8 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我国目前实行的交通员事故发生之后的伤残鉴定标准,是在二十一世纪初制定的,故此对于在二十世纪末的标准,在目前已经处于无效的状态了。在发生肇事情形时,一般的受害者提出的鉴定请求,专业的鉴定机构都会按照该标准进行鉴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么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鉴定的当事人携带相关的资料亲自到受到认可有资质的鉴定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伤残等级,因发生事故的误工费用等等,再出结果前需要留下联系方式,并缴纳鉴定需要用到的费用,然后就可以等待结果通知。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需要对伤者做伤残鉴定的,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2024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10w+浏览
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广宗县钟山区椒江区隆安县吉安县四方区铜山区在很多的时候当事人都是以司法鉴定结果来作为事实的依据。司法鉴定不是所有的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是没有的,有些是有的,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会有优先程度有。那么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的优先鉴定有那些小编为你做详细的解答。一、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依据现有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源合法的鉴定结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委托鉴定的程序合法。
首先,委托人或机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手续,由人民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下级人民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其次,受托机构享有规定的鉴定管辖权。
2、受托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符合现有的规章及司法解释规定,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相关规定要求的开办手续及执业资格。
3、检材或客体全面、客观、真实,并取得的手段合法。
4、出据鉴定结论的机构和鉴定人的印鉴齐备。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是指鉴定结论的形式要件具备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结论的形式要件应包括: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2、委托鉴定的材料。
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5、明确的鉴定结论。
6、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具备形式要件的鉴定结论能够较客观地反映鉴定的全貌,为执法人员审查、判断被鉴定对象提供有力证明。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法定鉴定部门是指由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规定享有司法鉴定权的鉴定部门。决定(草案)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鉴定职能的组织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从其规定,不再列为该决定管理的范围。这说明决定(草案)给予部分法定鉴定部门的管理以例外,也确立了这些鉴定结论效力的惟一性。其他鉴定部门是指非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规定享有司法鉴定权的鉴定部门。法定鉴定部门依据法律规定所产生,且其具有较高的鉴定水平,故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效力具有法定性、权威性,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应优于其他鉴定部门所作的鉴定结论。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因为该结论是本部门对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进行鉴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都是自己选定的,对此产生的鉴定结论委托部门在适用时其效力应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有些被鉴定对象受时间变化的限制,如易腐烂、变质、受市场经济规律调节的价格浮动较大的事物、伤害后治愈复原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流逝易消磁的音像制品等。或依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或消失或无法重新恢复到被侵害之时的情形,距案发时间的远近直接影响案件的性质或赔偿的范围、数额等,距案发时间最近的鉴定结论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案发当时的情况。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实物(包括人或物)鉴定结论是源于被鉴定的物体,具有直观、真实、客观的特点,对实物进行鉴定所产生的结论是原始的、
第一手的鉴定结论,具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而以实物鉴定结论为依据、运用专用知识进行综合分析而产生的鉴定结论,其来源于书面资料,是间接的、
第二手的,是对初始鉴定结论的再创作,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以实物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于其他鉴定结论效力。综上所诉,对于司法鉴定有法律效力的优先鉴定有那些小编的解答是:不是所有的司法鉴定对于案件来说都是有用的,我们需要分清哪些对于我们来说是有用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的是司法鉴定的效力是有先后之分的,当我们做司法鉴定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效力的先后来进行司法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四级标准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2、头面部损伤致: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类鉴定 > 92年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