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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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级工伤伤残待遇有一次性伤残待遇、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职工达到了退休的年龄还要享受养老保险等等,工伤一般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了伤才会被称为工伤,不管伤情是否严重,那么所有责任就需要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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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如果现现伤残之后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购买了工伤险,那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进行承担,所以,在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者的等级来进行赔偿,一般等级越高,那么所要得到的赔偿就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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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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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和医疗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是较多的:
1、抚恤金待遇:我国大部分省市是执行民政部标准抚恤金的,就是2014年10月起的民政部新标准(底线标准)。恤金标准在沿海省市还有不同方式的增加,比如上海就有高达增加70%的增幅抚恤金,而广东、北京、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对于下岗、无业、农村等没有经济收入的残疾军人另外发放与抚恤金不下上下的优待金(一旦有了职业和养老金收入就会取消的),上海、厦门有自己的抚恤金标准标准;
2、不管任何级别的残疾军人,只要持证就可以在境内半价优惠乘坐飞机、火车和长途汽车。免费乘坐市内(含郊区)的公交地铁等交通设施。
3、风景区景点门票的优惠,只有一些著名的景点如黄山、欢乐谷、九寨沟等只有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可以免票,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只有半价优惠。
4、剧院、院门票优惠是不分级别的,残疾军人可以半价优惠。
5、医疗保障的问题对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明确国家保障的,但是各省市也有相当大的差别,比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就是全免费的门诊和住院保障。七级以下就是一般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但是对于医保自费段的费用,大部分的省市予以一年几百元的专用补贴,也有没有任何关照的,也有给与报销50-70%的(上海、北京等)。
6、大部分省市规定对于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自己允许生育二胎,小部分省市只有五级残疾军人才能生育二胎。一级残疾军人那是没有问题的。
7、至于在与企业的待遇,那么就是旧伤复发的病假作为工伤待遇,即不扣除工资和奖金。如果你乐意的可以到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去看看就知道具体的信息了。
二级残疾证的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二级残疾证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 2.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3.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 4.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 5.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 6.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 7.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8.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 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9.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 10.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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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一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十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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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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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待遇有哪些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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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九级伤残待遇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九级伤残待遇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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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级残疾证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搭乘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和搭乘; 2.市内公共汽车免费; 3.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免费携带。残疾人专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费停放; 4.盲人读物普通邮件免费寄递; 5.残疾人就医,优先挂号、就诊,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免交挂号费; 6.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宫)等场所;使用收费公厕免费; 7.影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8.乡镇、街道以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 1.5%的比例,安置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确因企业破产等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在破产前要优先妥善安排好失业残疾职工的生活。 9.残疾人租赁或承包耕地、山地进行开发生产或租赁承包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乡镇、村在租赁费和承包费上给予优惠。对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在规定时限内优先给予核发有关营业证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培训费和办证费; 10.对经营困难或亏损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经个人申请,工商部门核实,准予减免个体工商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给予方便。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凡符合国家、省、市减免税法律、法规、政策的,经个人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全额或部分减免相关税费。租用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搞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缴50%的营业房租。
三级残疾有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可以自由进入城市公园,但在郊区的一些特殊景点却不是免费的。其他优惠如下: 1.乘坐火车和飞机,优先考虑机票和旅行。 2.城市里的公共汽车是免费的。 3.它的主要附件是免费携带的。残疾人专用运输车辆可以停靠在附近 4.盲邮件由普通邮件免费发送。 5.对于残疾人,应优先登记和咨询。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免征注册费。 6.残疾人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博物馆(宫殿)等场所,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 7.剧院、体育场馆提供半价优惠。 8.乡、街道和各类企业以上的机关、组织、事业单位和企业,应当按照其职工的 1.5的比例,安排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优先招募。并做好招聘工作,兼顾工作和工作类型,实行同工同酬。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下岗。企业破产造成残疾职工失业的,企业应当优先考虑并妥善安排破产前失业的残疾职工的生活。 9.残疾人出租、承包耕地、山区,开发、生产、租赁经济林、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城镇、村寨,给予租金、承包费优惠。申请个体工商业的残疾人,工商、环境保护、卫生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优先发给有关营业执照,并减免50的登记。费用、培训费和认证费。 10.对经营困难或者亏损的个人工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实,可以减免个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商业部门。城镇、街道和有关单位为残疾人在场馆、摊位、摊位领域进行自我管理提供了便利。从事业务活动的残疾人,符合国家、省、直辖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减免税的,经税务机关个别申请批准,减免有关税费全部或部分。出租房管理部门直接经营公有住房、个体工商残疾人,免收50的商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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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伤残待遇是什么?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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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八级伤残军人的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八级伤残军人主要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
第二十条: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二、第二十一条: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民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三、
第三十二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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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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