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期限是从收案第二天算起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陈娜娜律师
陈娜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30人
专家导读 查起诉期限是从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卷,决定受理之日算起的。在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重新进行调查的,在进行调查时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完成审查,如果受理的案件是属于比较复杂或者是较为严重的案件也是可以申请延长审查起诉的。

审查起诉期限是从收案第二天算起吗?

一、审查起诉期限是从收案第二天算起吗?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从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卷,决定受理之日算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受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侦查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时,可以直接交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机关。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发生了违法事件后公安机关首先会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然后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理,那么检察院在进行审理时也是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如果认为案件的证据不够充分也是可以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也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审查起诉期限是从收案第二天算起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5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审查起诉办案期限从第二天算起的相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酒驾第二天还能不能查出
有可能会,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查处酒驾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标准,而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再次驾驶间隔时间长短为依据,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因此“酒后”驾车需谨慎。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闯红灯第二天能查到的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闯红灯第二天能查到的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什么叫第二审程序,如何进行上诉程序的审查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上诉的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涉及到哪些裁判可以上诉。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
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的上诉人是指依法享有上诉权的原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概括地说,有权
第二审程序提起上诉可作为上诉人的,必须是在第一审案件中具有实体权利或义务的人,既可能是第一审案件的原告,也可能是被告,具体为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直接承担一审裁判中实体权利义务的
第三人。

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上诉期间简称上诉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必要共同诉讼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在他的上诉期间内,都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有在共同诉讼中最后一人的上诉期届满后,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不但表明与对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上有争执,而且表明对第一审人民的裁判有异议,不仅要求上级人民确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求变更原审人民的裁判,通过变更裁判,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诉状应写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
(2)原审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的提起:上诉的提起是指上诉人通过法定程序,请求上一级人民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的提起,应通过原审提出。这样便于当事人提出上诉,又便于原审进行审查和掌握情况。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提出上诉状的,第二审应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以便被上诉人行使答辩权,并做好在第二审进行诉讼的准备。
上诉的受理:上诉的受理是指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对上诉主体的资格及上诉状进行审查,接受审理的诉讼行为。原审对上诉的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交被上诉人,并注明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原审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在法定期间内,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案卷材料和诉讼证据,一并报送上诉审。
上诉的撤回:法律规定,在第二审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当事人处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诉人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依法做出裁定。如果第一审裁判确有错误,即使上诉人要求撤诉,也不应批准,第二审仍要按上诉审程序进行审理,以便做出合法的裁判。这是因为设立第二审程序的基础之一就是上级的审判监督权。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6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简述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案件的来源不同
一审是一审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二审是一审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审理的对象不同
一审针对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审理。二审针对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审理。
(3)有权进行审理的不同
一审是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任何一级都可以审理一审案件。二审必须是一审的上一级。
(4)审理程序不同
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组织不同
一审可以采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议庭时,还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二审只能采用合议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一审判决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发回重审的裁定或直接改判。除发回重审、以及改判或维持死刑判决外,二审裁判马上生效。
(7)一审是每个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二审不是。
(1)适用的审级不一样.
第二审程序是由
第一审的上一级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的程序.同一个案件的第二审和第一审是上下级的关系.同刑事的
第三点
(2)程序发动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动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对争议案件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动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行使法律规定的上级发扬对夏季的监督权.
(3)程序设立的目的不一样.一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目的之外还包括了实现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目的。
简述第一审和第二审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案件的来源不同 一审是一审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二审是一审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审理的对象不同 一审针对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审理。二审针对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审理。 (3)有权进行审理的不同 一审是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任何一级都可以审理一审案件。二审必须是一审的上一级。 (4)审理程序不同 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组织不同 一审可以采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议庭时,还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二审只能采用合议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一审判决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发回重审的裁定或直接改判。除发回重审、以及改判或维持死刑判决外,二审裁判马上生效。 (7)一审是每个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二审不是。 (1)适用的审级不一样. 第二审程序是由 第一审的上一级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的程序.同一个案件的第二审和第一审是上下级的关系.同刑事的 第三点 (2)程序发动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动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对争议案件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动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行使法律规定的上级发扬对夏季的监督权. (3)程序设立的目的不一样.一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目的之外还包括了实现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目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闯红灯第二天能查到的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闯红灯第二天能查到的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第一审手续和第二审手续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第一审手续和第二审手续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作为两个的不同审级的审理程序,除了审级不同以外,
第二审程序和
第一审程序还有许多不同点: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
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一审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
一审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5)裁判方式不同。
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
(6)审理期限不同。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7)性质不同。
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对下一级人民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作为两个的不同审级的审理程序,除了审级不同以外,
第二审程序和
第一审程序还有许多不同点:
(1)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权而发生。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
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一审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
一审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5)裁判方式不同。
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审。
(6)审理期限不同。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7)性质不同。
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对下一级人民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
第一审和第二审程序有何不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案件的来源不同
一审是一审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二审是一审案件当事人的上诉或一审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审理的对象不同
一审针对书、自诉状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审理。二审针对一审尚未生效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审理。
(3)有权进行审理的不同
一审是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任何一级都可以审理一审案件。二审必须是一审的上一级。
(4)审理程序不同
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5)审判组织不同
一审可以采用合议庭或独任庭的形式,采用合议庭时,还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二审只能采用合议庭的形式,且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6)处理结果不同及其效力不同
一审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一审判决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发回重审的裁定或直接改判。除发回重审、以及改判或维持死刑判决外,二审裁判马上生效。
(7)一审是每个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二审不是。
(1)适用的审级不一样.
第二审程序是由
第一审的上一级审理对第一审不服而上诉的案件的程序.同一个案件的第二审和第一审是上下级的关系.同刑事的
第三点
(2)程序发动的原因不一样.一审的发动是因为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对争议案件的审判权,第二审程序的发动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与行使法律规定的上级发扬对夏季的监督权.
(3)程序设立的目的不一样.一审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二审除了一审的目的之外还包括了实现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肇事逃逸第二天怎么查酒驾
警方会根据肇事前的行迹进行侦查。有伤者作证,证明肇事司机当时是酒驾,也可以算是交警判定酒驾的间接证据。但具体的认定还是要在抓获肇事方后,根据酒精检测结果来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第二审程序是什么,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上诉的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涉及到哪些裁判可以上诉。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
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的上诉人是指依法享有上诉权的原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概括地说,有权
第二审程序提起上诉可作为上诉人的,必须是在第一审案件中具有实体权利或义务的人,既可能是第一审案件的原告,也可能是被告,具体为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直接承担一审裁判中实体权利义务的
第三人。

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上诉期间简称上诉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必要共同诉讼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在他的上诉期间内,都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有在共同诉讼中最后一人的上诉期届满后,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不但表明与对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上有争执,而且表明对第一审人民的裁判有异议,不仅要求上级人民确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求变更原审人民的裁判,通过变更裁判,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诉状应写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
(2)原审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的提起:上诉的提起是指上诉人通过法定程序,请求上一级人民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的提起,应通过原审提出。这样便于当事人提出上诉,又便于原审进行审查和掌握情况。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提出上诉状的,第二审应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以便被上诉人行使答辩权,并做好在第二审进行诉讼的准备。
上诉的受理:上诉的受理是指人民通过法定程序对上诉主体的资格及上诉状进行审查,接受审理的诉讼行为。原审对上诉的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上诉条件的,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交被上诉人,并注明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原审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在法定期间内,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案卷材料和诉讼证据,一并报送上诉审。
上诉的撤回:法律规定,在第二审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当事人处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诉人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依法做出裁定。如果第一审裁判确有错误,即使上诉人要求撤诉,也不应批准,第二审仍要按上诉审程序进行审理,以便做出合法的裁判。这是因为设立第二审程序的基础之一就是上级的审判监督权。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6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审查起诉期限是从收案第二天算起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