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用吗?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的处罚,劳动者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的规范,有利于企业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劳动合同有何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以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一些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通常为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相对性。没有只享有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有劳动权利的。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点。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三、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1、合法的原则。
所谓合法,就是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项要求。
(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在我国应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
(2)劳动合同内容要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形式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订立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的地位平等;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的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意愿强加给另一方;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的饿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这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就业难度不断加大的现实面前,有时为了找到一个工作,往往会接受相对用人单位有利的,对自己不利的条件。
为了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会在入职后要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如果在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决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计算补偿金时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