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即使分居100年也是不能自动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因夫妻关系不和,而分居两年的,就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法院的调解与认定,夫妻双方确实是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会判许离婚。
办理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不能私自解决,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去民政局也可去法院。
但从法律的实践效果来看,只由一方举证双方因感情原因造成分居很困难,法院在审判中对于第一次离婚没有法定的感情破裂证据,仅提供分居的证据,一般也很难判决离婚婚。
但作为想离婚一方,提供以下的分居证据,会对离婚有一定帮助:
1.双方签订了分居协协议且实际上按协议分居了。
2.另一方在外租房的协议。
3.在外租房的小区物业公司的证据或当地居委会及公安机关的证据。
4.证人证言,但这些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因证人证言客观性不强,有可能说假话的。还有,就是证人不可能每天清楚双方是否住在一起。
5.与对方的谈话录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据
6.若对方到你的地方骚扰,保留好骚扰的证据或报警的回执。
二、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在我国虽然离婚率比较高,但是没有任何一对夫妻是由于分居超过两年自动离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后,若是感情破裂,向要办理离婚手续,也只能是双方协商处理好婚姻关系之后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或者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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