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陈娜娜律师
陈娜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0人
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犯罪地方进行立案的程序处理,需要自己结合具体的案件,不能一概而乱,但是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处理方式,对于事情的解决有着重要的意义。
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犯罪案件问题处理需要自己积极的践行有关的条例,但是具体处置还是需要有关部门的介入,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失去积极的法律基础,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按照既定的条件,进行划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问题的合理解决,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限有吗 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
公安局立案侦查没有期限,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关押是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1、侦查行为。2、侦查终结。3、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的,但是采取强制措施是有期限的,如羁押、取保候审等,这些措施期限时间结束,证明没有犯罪是会释放的,有罪就会被起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会查什么?
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是在原来侦查的基础上,继续寻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啥?
要侦查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可查阅案卷的规定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案件的有关材料。
  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律师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摘抄或者复印,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查阅案件材料的权利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限制条件。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所能查阅的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查阅的案件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时不得涂改、损毁、抽取案件材料。人民法院对修改、损毁、抽取案卷材料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安机关查封房产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犯罪活动的房产时,有权实施冻结措施。通常,警方会先通知涉案人员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任何财产保全的强制手段都需及时告知当事人,以便其采取应对措施。若财产目标人为自然人,警方会通知本人或成年直系亲属到现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