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划伤车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破损车辆维修费用,车上装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由于车辆损失或者无法修复的车辆重置费;
(三)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
根据《民法》规定是有监护人赔偿,但是所说的是无经济赔偿能力还是无监护的民事行为能力导致无法赔偿。
1、责任问题关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根据其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两种,即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指出的是,民法通则特别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不同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不同的。 对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造成别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在很多法律中都有规定。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中,都有“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3、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的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已经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它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如果对方当事人就车身被划的这件事情索赔误工费的话,孩子的监护人完全可以不用理睬,任凭当事人告上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的。不过,修补车身的花费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孩子,监护人就理所当然的觉得可以少赔一些,修车花了多少钱,家长就需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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