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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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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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对员工有效,这要辩证的看待。若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同时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之后也告知了单位的所有员工,这种情况下该规章制度就是有效的。若缺少其中一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认定规章制度对员工不产生效力。
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

一、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

二、单位非法辞退该如何补偿

1、经济补偿金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接触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辞退的行为,而又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一方还可以向公司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其他形式的补偿金

除了条例中规定的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一般经济补偿外,我国法律还对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做了其他的一些补充规定:

(1)失业补偿金:如果是单位裁员,可以申领失业金,不过要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

(2)违反相关法律而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可以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例如,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是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应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根据实际出勤情况领取一定的劳动报酬或者加班费

不少用人单位都是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并非所有的规章制度对单位内部员工都有效力。首先要知道,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肯定是要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同时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其次,制定之后还需要向本单位的员工做出公示,让他们都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这样的情况下才会对本单位的员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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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字的员工规章制度有法律效力吗,也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看过。
[律师回复] 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效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是用于奖惩员工的标杆,而制定程序上存有瑕疵的规章制度并不当然就是无效的,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和法院裁判的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职工的权利,即用人单位的经营权和用人权中必然含有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国家的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以制定规章制度作为其行使经营权和用人权的一种主要方式。<br/>①当然,有权利就有约束,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下列严格的条件才能生效。<br/>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br/>2.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br/>3.规章制度制定后应向劳动者公示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但在实践中,很多中小企业客观上普遍未设立工会或职工代表机构,主观上怠于组织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内容进行讨论,甚至一些大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也忽视了《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导致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存在瑕疵。对于这些虽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但内容合法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在其效力认定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br/>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对用人单位产生约束力<br/>2、劳动者入职前用人单位既定的规章制度经协商合意后应对双方产生约束力<br/>3、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其他生效要件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和法院裁判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因未经民主程序存在瑕疵,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受到必然的影响,司法实践中应更注重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探寻当事人之间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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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公司规章制度有效吗? 第一章:基本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工作状态的具体体现。 1、员工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着装整洁。不得穿着睡衣,拖鞋工作。 2、上班时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饮酒上岗)。 3、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禁止无故大声喧哗、说粗话、脏话。 二、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在岗期间,不得玩手机(网络游戏、电影视频、看小说以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在岗期间,严禁长时间接听或者拨打私人电话,及社交软件语音视频。 3、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气味过大食品及零食。(特注:因员工大多有吸烟的习惯,为了照顾他们,特许这些人每天在办公场所吸烟不能超过10次。但是仓库办公除外,因为仓库的特殊性,禁止所有人吸烟。) 4、在岗期间,拾到任何物品及时上交,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晚班下班之后应及时关闭电源(电脑,电灯,空调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料、数据以及运营计划向其他非相关人员透露,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6、如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到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负激励及辞退等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到班,须提前联系所在部门主管请假。(特注:恶劣天气时,可以晚到20分钟,但是下班时间将推迟20分钟。) 7、早餐应在上班之前解决,不得在上班时间吃早餐。 8、违反公司及部门规章制度的,每月超过3次,到HR谈话一次;每月超过5次的,警告一次,并写500字检讨,在自属部门做检讨。 三、卫生制度 日常卫生由各部门卫生负责人对员工进行排班,按照排班表执行。排班表会在每周的周六之前公告出来。 1、每天卫生由当天卫生值班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保证自己办公桌周边整洁,清爽。 2、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每月15号),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面的干净整洁,严禁纸张、杂志和书本的胡乱摆放。 3、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下班之前带走所有个人垃圾。 4、每天下午当天值日生自觉打扫办公区域卫生,如遇当日值日生不在顺延下一位负责,私下调换值日时间自行协商好。 5、早晨值日的员工,需要在上班开始时间前5分钟完成卫生清洁。不得影响其他员工工作。 第二章:考勤制度 本公司根据各岗位实际需求安排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员工应予配合,加班后到部门主管领取加班条填写,之后交给HR部门保管。 1、公司可根据需要变更和调整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依据各部门规章制度。 3、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在指定地点签到。 4、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视为迟到。 5、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为早退;无故迟到超过100分钟或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已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6、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及时联系部门主管,做相应登记。 7、请假:①请假需提前一天跟主管讲明原因,不支持当天请假,临时请假不予生效;②请假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隔天上班带病历本),应在上班时间前电话联系告知主管。 8、请假条请到各主管领取,使用公司统一请假条。 9、请假程序:向部门主管请假,填写请假条,部门主管签字。(部门主管请假,找总经理签字。)提交到HR保管。如请假天数超过三天,总经理签字,提交到HR保管。 10、除特殊或紧急原因,不得临时请假,特殊事务临时请假需说明具体原因。 第三章:薪酬制度 1、员工工资在公司发薪日为每月15-20号,存入员工银行卡账号或支付宝账号。 2、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发放,员工离职时,其应付工资将在最后一个月工资中一起结算。 3、公司按部门职位以不同的绩效考核方式计算各职位的工资。 4、薪资要对外保密,不得对外透露具体工资。 5、详细请参考各部门规章制度中薪酬制度。 第四章:会议制度 为加强公司纪律,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公司运营质量,特制定本会议制度。公司会议包括月各部门周例会,月度会议,季度会议,专题会议等。 A:各部门周例会 1、周会时间根据各部门安排。详细时间参考各部门规章制度。 2、各部门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4、商讨发现问题的解决方案,指定整改计划。 B:每月度会议(每月30日) 1、参会成员为总经理、各部门主管以及人事部经理 2、总结本月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 3、要制定月工作计划及安排(要求书面说明)。 C:季度会议(三个月一次会议) 1、参会成员:总经理、各部门主管以及人事部经理。 2、听取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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